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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特殊教育中心简介<br> 泰安市特殊教育中心,是由原泰安盲人学校、岱岳区聋哑学校和泰山区育才学校三所学校整合成立的一所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学校集教育、康复、就业培训于一体,招收全市范围内视障、听障和泰山区、岱岳区范围内智障、孤独症儿童,并承担城区及近郊范围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指导和送教上门工作。<br> 泰安市特殊教育中心办学规模<br> 学校现有教职工112人,在校生265人,设有小学、初中、职业中专三个学段。泰安市特殊教育中心新校位于泰安高新技术开发区市委党校新校区西邻、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南邻,占地101亩,总建筑面积32960平方米,可容纳在校残疾学生840人。<br> 泰安市特殊教育中心办学思想<br>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美丽特教”的办学思想,培养学生“积极的心理品质、良好的生活能力、过硬的专业技能、科学的运动习惯、有益的兴趣爱好、合格的信息素养”,大力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学校根据残疾学生特点因材施教,开发潜能,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br> 泰安市特殊教育中心办学成绩<br> 学生的手工作品、才艺节目多次在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奖。学校开展残疾学生的康复和训练,加强个别化教育,是山东省首批“康教结合”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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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