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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特殊教育学校简介<br> 南宁市特殊教育学校位于南宁市邕宁区上峰路,占地面积102.9亩,学校建于1958年11月,是专门从事视力残疾教育、听力语言残疾教育的特殊教育学校。学校对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和言语残疾适龄少年儿童进行九年义务教育、高中(中职)阶段教育和康复训练。<br> 南宁市特殊教育学校所获荣誉<br> 学校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单位、全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文明校园、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第一批自治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全国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广西(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是北京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广西教育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教育教学实践基地。<br> 南宁市特殊教育学校师资力量<br> 学校现有在编教师60人,87%以上的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其中研究生8人。正高级教师2人,高级教师9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工作者1人,广西特级教师2人,广西教学名师1人,自治区优秀教师2人,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广西特殊教育先进工作者1人,南宁市先进生产工作者10人,南宁市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南宁市优秀教师7人,南宁市优秀班主任3人,南宁市教坛明星2人,南宁市学科带头人4人,南宁市教学骨干10人。学校聘请6位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师。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水平拔尖。<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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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