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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艺术学校是2002年经辽宁省教育厅批准,鞍山市人民政府投资,鞍山市文广局直属的鞍山地区唯一公办的中等艺术专业学校。校园环境优美,教学条件良好,师资力量雄厚,硬件设施完备。艺术楼中有设施先进的专业舞蹈排练厅、美术画室、表演教室、音乐教室、录音棚、琴房等。学校办学宗旨是培养“专文并重,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几年来,向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中国传媒大学、上海戏剧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重庆电影学院等高等艺术院校输送了大批品学兼优的学生。众多优秀毕业生现在也活跃在演艺圈。<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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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