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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第十一中学[普高]简介 莆田第十一中学[普高] <br> 莆田第十一中学创办于1956年,1975年更名为莆田县埭头第一中学,位于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仲尼山麓,是秀屿区农村第一所省级达标中学,现为福建省三级达标学校。2003年莆田市政府决定恢复使用莆田第十一中学校名,把学校纳入市区管理。莆田第十一中学地处埭头半岛的中心点,是沿海五个乡镇(埭头、东峤、平海、南日、北高)惟一的老完全中学。服务半经达20公里,人口将近五十万人。<br> 2020年3月27日,学校被福建省教育厅确认为福建省二级达标学校。<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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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