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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阳光国际学校[普高]简介 福州阳光国际学校[普高] <br> 福州阳光国际学校创办于1997年,隶属于“世界500强”企业阳光控股旗下教育集团,是全国首批获得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国际学校。学校借鉴国内外先进办学经验,引进先进教育理念,以"创办中西合璧的新型学校"为办学理念;以"办受人尊敬的百年名校"为办学目标;以“做成功的中国人”为校训;立足于培养具有中国灵魂、国际视野的未来人。学校在课程设置、质量管理、教师实训、校园环境、寄宿服务等方面大胆借鉴国际名校经验,勇于探索、勇于创新,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坚持“全员育人、全程关爱、全面服务”的原则,为中国基础教育发展提供新的范本。<br> 学校先后被评为福建省文明学校、福建省素质教育先进学校、省民办教育先进单位、省艺术教育特色单位、福州市首批A级民办学校、市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学校高考成绩连续八年在福州市五区八县27所民办学校中荣获第一名,叶起斌等6名毕业生考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近三年本科上线率跻身省一级达标校的行列,连续四年荣获福州市教学效益优胜奖。学校高中生曾荣获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一等奖、FLL机器人世界锦标赛冠军、市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等殊荣。<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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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