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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甲、乙、丙以合伙企业名义向丁借款12万元。甲、、乙丙约定该借款由三人各自偿还4万元。下列关于这笔借款清偿的判断,错误的是()
A. 丁有权直接要求甲偿还12万元
B. 丁只能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才能要求甲乙丙承担偿还责任
C. 甲乙丙有权依据约定各自以4万元对丁进行清偿
D. 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时,丁可以向甲乙丙中的任何一人主张任意份额的债权
答案是:
ACD
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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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添加时间:2023/6/11 17: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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