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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答案是:
(1)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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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添加时间:2023/4/29 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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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和乙各自独立发明了同一种新型建筑材料,并在同一天分别向专利管理机关申请专利。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由于他们是同一天申请的,所以只能授予他们分别拥有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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