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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年3月,甲、乙、丙三人分别出资2万元、2万元、1万元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并约定按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损益。8月,A合伙企业为B企业的借款提供担保;12月因B企业无偿债能力,A合伙企业因承担保证责任支付1万元。12月底,甲提出退伙要求,乙、丙同意。经结算,A合伙企业净资产为3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应退还甲的财产数额是( )。
A、2万元
B、1.2万元
C、1万元
D、0.8万元

答案是:

B
出自  超星  >  东北农业大学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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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添加时间:2023/4/29 15: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