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
答案:1、 答案要点:本案中作者是白某。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作者是进行了实际创作的人,刘某只是资料收集者和书稿抄写者,没有进行实际创作。白某执笔整理,是实际创作者。
2、如果该书是白某和刘某的合作作品,则白某侵犯了刘某的著作权。侵犯了署名权,改编权。
白某将《少》一书的书稿交由出版社出版发行,如果未征得刘某同意,还侵犯了刘某的发表权、复制权和发行权。
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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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知识产权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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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添加时间:2023/4/12 22: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