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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债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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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将履行的标的物向有关部门提存的,将产生下面哪些法律后果?(ABCD )
A.应当认定债务已经履行
B.因提存所支出的费用,应当由债权人承担
C.提存期间,财产收益归债权人所有
D.提存期间,财产风险责任由债权人承担
E.提存期间,财产风险责任由提存机关承担
答案是:
ABCD
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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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债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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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添加时间:2023/4/12 19: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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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关于债的消灭的说法正确的有 A.债的消灭就是债的效力的停止 B.债的消灭就是债的变更 C.债的消灭就是债的终止 D.债的关系消灭后,原债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后契约义务 E.债的消灭意味着债的目的已经达到
∴
下列属于债务更新的有( B )。 A.甲、乙间原订有租赁合同,甲租用乙的设备,租赁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又签订一买卖合同,乙将设备卖与甲 B.甲、乙间原订有租赁合同,甲租用乙的设备,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一买卖
∴
下列关于债务免除的说法正确的是(B )。 A.债务免除是双方法律行为 B.债权人可以仅免除从债务而保留主债务 C.债权人可以仅免除主债务而保留从债务 D.债务免除是要式行为
∴
甲对乙享有债权,该债权是被甲用来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后因乙经营不善,甲兼并乙,则会发生如下法律后果(D )。 A.甲对乙的债权因甲兼并乙而消灭 B.甲对乙的债权因混同而消灭 C.甲可以免除乙的债务 D.甲对乙的债权不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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