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
(1)国家对非国有企业和财产实行国有化和征收的补偿;(2)国家征用土地和其他财产的补偿。(3)行政主体合法的公务行为破坏公民、组织财产以及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补偿。(4)个人、组织的财产与个人的人身因国有危险物发生意外损害的补偿。(5)对某些政策或行政措施的变动所造成的特定、异常损失的补偿。(6)对实行某些使国家和社会受益但却使个人、组织自身利益受损的补偿。
出自
青书学堂 >
黑龙江省教育学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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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添加时间:2023/4/3 12: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