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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学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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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问答题) 简述我国行政救济类型。(本题15.0分)
答案是:
(1)行政复议;(2分) (2)行政诉讼;(2分)(3)信访制度;(2分) (4)行政赔偿;( 2分)(5)行政补偿。( 2分)
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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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学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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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添加时间:2023/4/3 12: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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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属于国务院行政职权的是( )。(本题4.0分) A、 制定行政法规 B、 领导各级国家机关 C、 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工作 D、 国家权力机关授予的其他职权
∴
关于行政救济,正确的说法是( )。(本题4.0分) A、 行政救济以行政管理相对方的请求为前提 B、 行政救济以行政争议为基础 C、 行政救济以行政诉讼为本质 D、 行政救济的最终目的是保护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
在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下列决定中,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是( )(本题4.0分) A、 排除障碍 B、 强制拆除 C、 恢复原状 D、 征收社会抚养费
∴
关于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关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本题4.0分) A、 两者共同构成行政法治原则 B、 合法性原则主要解决合法问题 C、 合理性原则适用于一切领域 D、 合法性问题与合理性可能相互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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