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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于2005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6月查实甲的机器设备50万元在出资时仅值2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本题2.0分)
A、 甲的行为属于出资不实
B、 甲应补交其差额30万元
C、 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出有限责任公司
D、 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由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是:
C、 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出有限责任公司
出自
青书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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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农业职业学经济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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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添加时间:2023/4/3 12: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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