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
(1)《重大信条十九条》对皇权进行了许多限制,皇帝传统的内政外交、军备财政、赏罚黜陟等权分散转移到国会、内阁和司法机关。(2)提高国会的地位,加强国会的权力和监督作用。如,国会议员由国民公选产生,皇帝无权钦定。(3)实行责任内阁制,扩大了内阁总理的权力。由国会选举产生的内阁总理,有权推举国务大臣,组织内阁。(4)规定皇权、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制衡原则。(5)阙漏了臣民的自由平等权利。
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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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中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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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添加时间:2023/4/3 12: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