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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中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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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关于不动产典权制度的规定。
答案是:
(1)明确典的定义,以价易出,约限回赎者,曰典。(2)典与卖的区别,契约中注明“回赎”为典,注明“绝卖、永不回赎”为卖,未注明,超过30年,以绝卖论。(3)明确出典人的回赎期限,汉民之间、旗人之间10年,旗人典给汉人则20年。
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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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中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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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添加时间:2023/4/3 12: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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