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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甲对乙实施抢劫,乙奋起抗争,恰遇甲之好友丙经过,甲请丙帮忙,共抢得乙身上钱财若干。甲、丙的共同犯罪属于

A. 事先有通谋的共同犯罪
B. 事先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C. 复杂共同犯罪
D. 必要共同犯罪

答案是:

答案 B
出自  其他  >  兰州大学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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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添加时间:2023/4/3 12: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