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
1)乙公司行贿,获得技术,该行为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乙公司广告发出使人误解的宣传,是对产品质量的虚假表示;乙公司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竞争者的信誉,属于诋毁商业信誉的行为;乙公司向本市大型商场行贿,构成商业贿赂的行为。
2)甲公司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公司员工张某,可以开除。并且要求张某赔偿公司的损失。
3)可以要求乙公司赔偿,也可以要求销售乙公司货物的商场赔偿。市电视台和报纸在明知产品质量有问题的情况下仍然广告,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出自
青书学堂 >
廊坊师范大学-经济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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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添加时间:2023/4/3 12: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