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立法程序可分为以下四个步骤:法律议案的提出、( )、法律草案的通过、法律的公布。(本题2.0分)
A、 法律草案的受理
B、 法律议案的受理
C、 法律草案的审议
D、 法律议案的审议

答案是:

标准答案:C
出自  青书学堂  >  赤峰学院-教育法学(高起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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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添加时间:2023/4/3 12: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