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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指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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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添加时间:2023/4/3 12: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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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92年甲将自己的三间私房作价2万元转让给乙,乙略加修缮,居住1年后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丙居住1年后以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以上几次转让均未办理私房过户手续。在丁居住期间,房屋所在地被该城市规划为对外经济开发区,该房屋价格涨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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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下列能够成为物权客体的为:( ) A.电子 B.电力 C.阳光 D.人身 8.下列能够发生抛弃效力的是:( ) A.将患传染病的牛弃于深山之中 B.将得狂犬病的狗丢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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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甲打伤乙头部,乙对甲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应从( )起在( )内行使。 A.侵害当日 1年 B.侵害当日 2年 C.伤愈当日 1年 D.伤愈当日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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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甲向乙借款2万元,约定1999年12月30 日归还。但甲届期未归还借款,乙也没有向甲主张权利。 2001年4月18 日,乙因意外事故死亡,尚未确定继承人。至2001年5月19日,乙的继承人确定。此时,乙的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对甲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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