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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述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关于商号选定的基本要求。

答案是:

1、(1)商号应依次由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三个部分组成。
  (2)商号应当冠以商主体所在地的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州)或县(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3)某些商主体的名称可以不冠以所在地行政区域的名称。主要包括:法律规定可以在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国际”字词的商主体;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商主体;外商投资的商主体。
  (4)商号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根据法律的规定,我国商号的构成一般采用四段式结构:
  ① 主体所在地行政区域的名称;
  ② 主体的具体字号;
  ③ 主体行业或经营特点;
  ④ 主体的组织结构或责任形式。
出自  江开  >  湖南大学-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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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添加时间:2023/4/3 12: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