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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简述刑法中危害社会的行为。

答案是:

2.答:刑法中的危害行为,指由行为人的心理态度支配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其特征是:(1)危害行为是行为人的身体动静。这是危害行为的外部的(客观的)特征,通常称之为有体性(身体性)。(2)危害行为是由行为人的心理态度支配的身体动静。这是危害行为的内在的(主观的)特征,通常称之为有意性。如下几种情况,都不是危害行为:第一,单纯的反射运动。第二,睡梦中的动作。第三,精神病人在精神发作时的动作。第四,不可抗力下的举止。第五,身体受暴力强制下的动静。但是,如果不是身体受到暴力强制,而是精神上受到强制,是否属于危害行为,则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符合紧急避险的条件,应依紧急避险处理;否则,当属于危害行为。(3)危害行为是对社会有危害性的身体动静。这是危害行为的价值评价特征,是危害行为的根本特征。
出自  江开  >  湖南大学-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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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添加时间:2023/4/3 12: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