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
2、[答案与分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 任。施工单位的做法显然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致使公民甲受到严重伤害,因此施工单位对此应 承担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用等。施工单位应赔偿甲的医疗费1000元和误工收入180元。
出自
江开 >
湖南大学-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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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添加时间:2023/4/3 12: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