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
1.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2.结合我国国情,对本条的理解应当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总括句,而“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是二选一的递进条件句。 3.如此就形成两个标准,即(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2)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出自
联大 >
河南师范大学企业与公司法
更多答案联系客服:19139051760
本题添加时间:2024/9/6 10: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