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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在丽都酒店就餐,顾客乙因地板湿滑不慎滑倒,将热汤洒到甲身上,甲被烫伤。甲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甲起诉丽都酒店,乙是第三人
·甲起诉乙,丽都酒店是第三人
·甲起诉,只能以乙或丽都酒店为单一被告
·甲起诉丽都酒店,乙是共同被告

答案是:

单选题
·甲起诉丽都酒店,乙是共同被告
出自  青书学堂  >  佳木斯大学语言治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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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添加时间:2024/3/17 16: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