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青书学堂  > 侦查措施与策略  > 详细

怎样执行逮捕?

答案是:

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捺指印,拒绝签名(盖章)、捺指印的,应当注明。
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对被逮捕的人,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逮捕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逮捕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并将释放理由书面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出自  青书学堂  >  侦查措施与策略

更多答案联系客服:19139051760
本题添加时间:2024/1/4 9: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