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
答:(1)感受,指借助身体动作、打击乐器(包括自制乐器)与嗓音媒介,探索一日生活与音乐作品中的声音。(2)表现,指借助身体动作、打击乐器(包括自制乐器)与嗓音媒介,合乎音乐元素表现特征地表演音乐。(3)创造,指把关于人、事、物、情感与声音特征等想法,借助身体动作、打击乐器(包括自制乐器)与嗓音媒介,发挥想象、合乎音乐元素表现特征、独特地表达出现。
出自
广西开放大学 >
广西开放大学学前儿童艺术教育(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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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添加时间:2023/10/23 12: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