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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考学考试专业 >> 治安学(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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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门类:法学 专业类:公安学类 治安学 (专升本) 专业代码:030601K 专业名称:治安学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严格的组织纪律、良好的警察职业道德和 人文社会科学素养,有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定而献身的精神,具备公安学、法学 的基本知识,能够在治安系统的业务部门工作或者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安全保卫工 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掌握公安学、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警察行政执法的 基本能力,具有分析和处理相关公安实务的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 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 2. 掌握治安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3.熟悉国家治安领域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4.具有信息技术的分析和应用能力,具有运用本专业的理论与方法分析处理 相关公安实务、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 5.知识结构合理,具备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相关领域知识。 主干学科:公安学、法学 课程设置要求: 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 13 门,总学分不得少于 70 学分。其中必设课程 8 门,共计 47 学分;选设课程不得少于 5 门,不得少于 23 学分。考试课程相关的 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必设课程及学分:思想政治理论课 2 门 (6) 、公安学基础理论 (6) 、刑法学 (7) 、法理学 (7)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5) 、治安秩序管理 (8) 、治安案件查 处 (8)。 推荐选设课程及学分:外语 (7) 、刑事诉讼法学 (4) 、犯罪学 (6) 、民法学 (7) 、治安史 (4) 、户政与人口管理 (4) 、公共安全危机管理 (4) 、治安事件处 置 (4) 、安全风险评估 (4)。 选设课程设置要求: 建议优先选择:外语 (7) 、刑事诉讼法学 (4) 、犯罪学 (6)。 实践性环节及要求: 毕业论文。 其他说明: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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