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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自考如何合并准考证?
更新时间:2023/5/30 17: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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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自考合并准考证方法: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中的考籍管理模块的合并准考证号功能提交申请,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到县(区)考办提交源准考证、目的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合并须知
    (1)考生申请合并准考证号中的源准考证号是指将不再使用的准考证号码;目的准考证号是指将继续使用的准考证号码。县(区)考办收集、核验考生的材料后,原件退回考生,并打印《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2)市考办核对考生材料,校对考生两个准考证号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相片);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打印《合并准考证号审核表》与有关材料一并交省考办。
    (3)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4)考生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后,源准考证号记录的全部成绩及违规记录将转移到目的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记录的原有成绩及违规记录保持不变。合并后的源准考证不能再使用,考生不可再用于报考或办理其他业务。
    参加自学考试的过程中,想转考其他专业,如何办理手续?
    考生如需从A专业转考B专业,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只要取得B专业的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申请毕业时选择B专业即可。
    在广东省,能否使用同一准考证号在不同地市参加自学考试或者申请毕业?
    在广东省内,取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后,可以在各地市报考自学考试开考的课程或申请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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