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下半年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3/11/5 9:38:00  成人高考负责老师:张老师   手机:13333709510
   西华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下半年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的通告
   各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
根据《西华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西华师大校〔2022〕107号)的精神及《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川教2021-124号)《西华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规定(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西华师范大学2023年下半年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申请工作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学位申报时间及申报对象
(一)申报对象
2021年11月以后取得毕业证书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毕业时间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
申请人线上申报时间2023年11月3日9:00—11月10日17:00,
纸质材料收取截止时间:12月1日17:00。
具体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见下图:
   
   
   (三)申报方式
采用线上申报和寄送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1.申请授位的毕业生首先在西华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位申报系统注册申报,网址http://xwsq.cwnu.028zk01.net。
2.高校初审和论文评审均通过的申请人将相关纸质申报材料用档案袋装好(档案袋封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于12月1日前快递(务必顺丰快递、其他快递或顺丰同城都无法进校)至: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莲池路54号综合楼4楼继402室(西华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赵老师收),电话:0817-2314303。
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学位申请。
   3.为方便及时沟通,请申报学士学位毕业生加其中一个QQ群,勿重复加群,不是此次申请授位请勿加群,进群时备注好“准考证号+姓名+专业”(QQ群1:940728118QQ群2:932831143)
二、申报条件
1.请各毕业生先认真阅读《西华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西华师大校〔2022〕107号)(附件1),自行研判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再按要求进行申报。申请学士学位未获通过(或申请后中途放弃)将无法再次申请。
2.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川教2021-124号)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本次提交申请的毕业论文(设计)将送专家盲审,审阅不通过的将视为不符合学位申请要求。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者提交的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进行初评,初评未通过可在规定时间内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修改(有且仅有一次论文修改机会),申请者对论文及材料修改后再次上传,然后进入专家复评。为确保本次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学生须密切关注专家的评审意见并及时上传论文修改稿(具体上传截止时间请以学位申报系统上的要求为准,未在规定时间上传论文修改稿的视为放弃学位资格)。
三、申请授予学士学位需提交的个人材料
(一)系统填报及电子版材料
1.按要求上传清晰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2.按要求上传清晰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小于200KB、文件为.JPG格式,电子照片与寄送纸质照片必须一致。
3.《本科毕业证书》电子扫描件;
4.学信网《本科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授权查询时间不得低于40天;
5.自考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籍表》电子扫描件、成教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成绩表》电子扫描件;
6.外语水平达标有效成绩凭证电子扫描件(我校学位外语考试合格的不用提供此项材料);
7.毕业论文及申报材料承诺书(附件2);
8.论文复制比检测报告(中国知网、维普PDF版简洁,文字复制比小于30%,样式见附件3);
9.本科毕业论文(WORD和PDF版)(撰写规范与要求、模版见附件4);
10.《西华师范大学继续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手册》(见附件5)手册内容填写完整(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字)的电子扫描件(PDF版)。
(二)寄送纸质材料:
1.申请材料和论文评审均通过的毕业生下载并打印《西华师范大学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份,签字盖手印;
2.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自考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籍表》复印件一份,成教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成绩表》复印件一份;
   4.2寸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2张,与线上申报电子照片一致(照片大小为2寸,尺寸3cm×4.5cm,照片背后用铅笔写上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5.外语水平达标有效成绩凭证
(1)非英语专业毕业生符合且提供以下材料: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在取得考籍后,以在校生身份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以我校学位外语考试合格成绩申请学位的不用提供此项材料。
(2)英语专业毕业生符合且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高级英语”(课程代码00600)成绩单或成绩证明一份。如已通过且学籍表上有“高级英语”成绩只需提供学籍表复印件;
②全国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单复印件一份。持全国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单的须符合:以在校生身份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在取得考籍或学籍后,以在校生身份参加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注意:外语水平达标有效成绩凭证须在取得自考考籍或成教学籍后获取。
附件1:《西华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附件2:《毕业论文及申报材料承诺书》样式
附件3:《论文复制比检测报告》模板附件4:《西华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与要求》
附件5:《西华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手册》
   西华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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