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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天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须知 更新时间:2023/8/16 23:4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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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近年来受到很多人的欢迎,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需注意,考生不要盲目的进行选择专业,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合适的专业。 自学考试简介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属国家学历考试。考生通过了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课程),并通过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且思想鉴定合格,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并副署专业主考院校印章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专科或本科)。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且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者,可到专业主考院校申请办理学士学位。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分为:面向社会开考专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职业技术专业、开放教育学院试点专业等类型。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历课程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考试;考生应按照开考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进行报考,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记入考生考籍电子档案,不合格者可继续参加下一次考试。 报考条件 1.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者,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对规定了报考条件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 报考办法 考生(包括首次报考的新生)报考均采用网上报考的办法。考生需根据开考专业的要求,选择个人报考或集体报考的方式。报考请登录“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 1.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合作开考专业(非证书课程)”的考生可由个人直接报考。 2.报考“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委托部门注册,由委托部门组织集体报考。 3.报考“职业技术专业”、“开放教育学院试点专业”的考生须到所在的助学单位进行集体报考。 天津自考报名时间 10月份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时间为:5月31日12:00开始—6月6日17:00结束。[特别提示:凡属集体报考的考生请按照所属单位安排的时间进行报考] 届时,市自考办同时公布4月份考试成绩,考生可网上查询。在此时间内,考生可网上进行以下操作: 1.报名报考10月份考试课程。 2.可对4月份考试成绩提出核查申请。 3.可申请跨省市考籍档案转出、转入。 4.可申报毕业论文和办理市内转并档事宜。 5.办理免考事宜。 6.申请毕业的考生须网上核对个人信息并提出修改申请。 1 意向表 2 查看评估报告 天津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入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