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广元市苍溪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

更新时间:2023/8/2 19:33:00  四川高端就业负责老师:王老师   手机:17708119013

  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苍溪县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政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02
  招聘人数
  共20名,其中:男性17名,女性3名。
  03
  用工形式
  聘用合同制。
  04
  招聘岗位
  特巡警大队看押看守等警务辅助岗位,有夜班值守要求。
  05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截止时间为1988年7月30日);
  3、具有四川省常住户口(含应届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4、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6、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健康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曾受过治安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5、道德品质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6、有犯罪嫌疑尚未被查清的;
  7、其他不适应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优先招聘条件
  在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06
  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8日;
  2.报名地点:苍溪县公安局政治处503办公室;
  3.报名资料: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和学位证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色红底免冠近照2张,特殊技能者请携带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0839-5203011。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招聘条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即报名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当即告知本人并取消报名资格;报名结束后,对所有报名人员资格进行一次集体会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参考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时间:2023年8月9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内容:公安基础知识(包括《宪法》、《刑法》、《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申论和时事政治,卷面满分100分。
  地点:在苍溪县公安局二楼会议室。报考人员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
  2、体能测试
  时间:2023年8月10日上午9:00。
  科目:50米短跑、2000米跑、握力、立定跳远。按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执行。
  地点:县职业高中体育场。
  3、面试
  时间:2023年8月11日上午9:00。
  地点:苍溪县公安局。
  要求: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
  4、成绩公布
  根据招聘名额,报考人员的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折合后的总成绩,由招聘办公室按照总成绩的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进行。
  (五)政审
  由苍溪县公安局进行政审,如出现不合格者,依次递补。本人需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六)聘用
  经政审合格后,按综合评定成绩高低依次聘用。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安排到工作单位试用。试用期2个月。培训和试用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七)附则
  本公告由苍溪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07
  工资待遇
  按政策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按苍溪县人民政府核定标准执行。
  苍溪县公安局
  2023年8月1日苍溪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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